引 言
一. 双膦酸盐类药物
可抑制破骨细胞功能,抑制骨吸收,能降低椎体骨折、非椎体骨折及髋部骨折风险,不会影响骨折愈合,可用于老年骨质疏松症者的治疗。低中度骨折风险者如骨密度水平较低但无骨折史,首选口服制剂;口服制剂有禁忌、不能耐受口服制剂、高骨折风险者(如多发椎体骨折或髋部骨折者、骨密度极低者),可考虑使用注射制剂。
口服双膦酸盐类药物如利塞膦酸钠、阿仑膦酸钠、氯膦酸二钠、依替膦酸二钠,静脉双膦酸盐类药物如唑来膦酸、氯膦酸二钠、帕米膦酸二钠,建议双膦酸盐类药物初始口服制剂治疗5年、静脉制剂治疗3年后对骨折风险评估以决定是否继续用药。不推荐过长时间(>5年)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若骨折风险低可考虑停用双膦酸盐药物,双膦酸盐药物假期期间建议定期检测骨密度、骨转换标记物;若骨折风险仍高可继续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骨质疏松症管理专家建议》(2022年)中指出,目前无证据表明,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可增加患新冠肺炎的风险、改变疾病进程及严重程度,新冠疫苗可引起双膦酸盐类药物不耐受,或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可干扰新冠疫苗接种的疗效。
分代 |
药物 |
流感样症状/急性期反应 |
第一代双膦酸盐类药物 |
不含氮的药物,如依替膦酸二钠、氯膦酸二钠 |
多出现在使用含氮双膦酸盐类药物时,其通过抑制甲羟戊酸途径而引起炎症反应代谢产物积累,激活T细胞产生致炎细胞因子,最终产生急性期反应。约40%者在初次使用含氮双膦酸盐类药物时会出现, 再次使用比例可降低。 |
第二代双膦酸盐类药物 |
侧链引入了氨基,为含氮的药物,如帕米膦酸二钠、阿仑膦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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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双膦酸盐类药物 |
杂环结构的含氮药物,如唑来膦酸、利塞膦酸钠、伊班膦酸钠 |
双膦酸盐类药物可引起流感样症状,多发生于首次注射3d内,症状多为轻至中度,如发热、疲乏、寒战、关节肌肉疼痛、骨痛等,在初始用药的第24-48h达高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骨质疏松症管理专家建议》(2022年)中指出,口服双膦酸盐类药物很少引起急性期反应,建议接种新冠疫苗时或后不需停药;静脉双膦酸盐类药物可引起输液后的炎性反应,尤其是从未使用药物者,因重组腺病毒载体和mRNA的新冠疫苗的不良反应是基于急性时相反应,故需谨慎,建议错开使用静脉双膦酸盐类药物和新冠疫苗的接种时间,建议间隔1周,以便区静脉双膦酸盐类药物或接种新冠疫苗引起的急性期反应。
因双膦酸盐类药物引起的流感样症状一般持续时间<72h。《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骨质疏松症管理专家建议》(2022年)中指出,目前没有数据表明同时静脉双膦酸盐类药物和接种新冠疫苗可能会改变不良反应,若使用静脉双膦酸盐类药物超过3d持续出现与静脉双膦酸盐类药物的急性期反应一致的症状,可考虑是否为新冠肺炎或其他感染性疾病。
双膦酸盐类药物所致的流感样症状多为一过性,通过对症处理多可明显缓解,一般无需预防性用药,必要时可预防用药。对体温≥38.5℃者,建议使用解热镇痛药物及补液等对症支持治疗,而对持续高热者可考虑联合地塞米松等糖皮质激素治疗。
二. RANKL抑制剂
如地舒单抗,其是一种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可减少破骨细胞形成和存活,降低其功能,降低骨吸收,可降低绝经后骨质疏松症椎体、非椎体和髋部骨折风险,特别是可降低骨折高风险者椎体和髋部骨折的发生率,可用于老年骨质疏松症的治疗,尤其是高骨折风险者或口服制剂不耐受/禁忌者。
地舒单抗可引起流感样症状,《骨改良药物安全性管理专家共识》(2021年)中指出,地舒单抗发热的发生率为5.2%,疲乏症状的发生率6.0%,关节疼痛发生率为12.6%,肌肉疼痛发生率为5.6%。多发生于首次注射3d内,一般持续时间<72h,多为一过性,且通过对症处理可明显缓解。
地舒单抗可引起严重感染(如膀胱炎、肺炎、上呼吸道感染、皮肤蜂窝组织炎等)、皮疹、皮肤瘙痒,《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骨质疏松症管理专家建议》(2022年)中指出,早期数据显示使用地舒单抗与新冠肺炎发病率的增加无关,目前无证据表明地舒单抗治疗可增加患新冠肺炎的风险、改变疾病进程及严重程度,会干扰新冠疫苗接种的疗效。地舒单抗治疗与皮肤软组织感染、注射部位反应的风险增加有关,其可引起包括皮炎和湿疹在内的皮肤病反应,建议使用地舒单抗与新冠疫苗接种间间隔4-7d,地舒单抗在疫苗注射的对侧臂或替代部位(腹部或大腿上部)注射。地舒单抗的注射时间不应推迟到前一剂量后的7个月以上。
此外,新冠肺炎期间,注意长期使用抗病毒药物、糖皮质激素、质子泵抑制剂(PPI)、抗凝剂(肝素)、抗癫痫药物、过量甲状腺激素、噻唑烷二酮类药物、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芳香化酶抑制剂等可引起骨质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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