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五年前,同事收治了一位二十多岁的先心病女患者。来的时候病情已经很重,除了手术,她没有任何活下去的机会。
家属和患者都极其渴望手术,但据说是家里穷,一直没攒够钱,所以才会拖到那么晚。
看那家人老实本分,加之病人真的可怜,同事动了恻隐之心,手术遂如期进行。
手术后的恢复果然极其不顺利,每天都需要大量药物以及血浆蛋白之类的各种东西往身体里输,花钱就像流水一样快。没多久,病人开始欠费了。
一天,同事神神秘秘地告诉我:他正在“杀富济贫”。细问之下才知道,他原来给科里几个有公费医疗的患者多开了几支蛋白,倒腾一下给那个患者用了,家属感激得不行。
看着他热心的样子,我真的不忍心打击他。于是建议:这样做还是很有风险的,而且这个事儿你自己也扛不住,还是跟院里汇报一下吧。
最终,患者还是死了。
患者家属随即翻脸,破口大骂,各种污言秽语难以入耳。其中一条“罪状”就是:我们根本没钱买蛋白,你给我们输的蛋白是哪来的?一定是假货!我的孩子就是这么被你害死的!……
我永远忘不了同事当时的表情,他气得什么也说不出来,两眼通红,直盯盯的看着那病人的家属,目光锐利到似乎要把人劈开。
那一瞬间我一下子想起他曾经在酒桌上的一个调侃:在这社会上好人是很难生存下去的,能活下来的一定都是流氓,这就是世风日下的根本原因!
从那次事件之后,每次碰到这种事我都会想起他的那段话,从上海张世林主任坠楼事件到武汉中南医院的“救人赔裤子”;从南京彭宇案再到湘雅三院的江凤林医生挨打后一再败诉……一直到现在我也无法驳倒他的的那个逻辑---虽然我觉得自己过得还可以,也并不像流氓。
同事依旧上班,也没有变成流氓,但也从此再不管“闲事”。这一点倒是很容易接受,毕竟在医院这样龙蛇混杂的地方,即便不做“高尚”的事,也并不显得可耻。
然而勇士始终是有的,山东省聊城市肿瘤医院的陈宗祥主任就是一个。并且毫不意外的是,这次帮助陈主任“扬名”依旧是山东媒体。
这些年山东媒体臭名远播,在经历了“纱布门”之类的事件之后,虽说其水准之低已经到了蓝翔挖掘机都难以企及的地步,然而这次他们系个红绳都嫌穿得多的献身精神依然可以惊掉世人的下巴。
这件事本来很简单:陈主任给患者推荐的卡博替尼尚未在国内上市,所以在政策的层面上是假药。然而它确实有用,对于走投无路的肿瘤患者来说无疑是个求生的机会---退一万步说,即便是有了异议,走司法程序起诉即可---这一切跟《我不是药神》的情节颇为类似。
但是这一次有点不同,被帮助者不仅没有感恩,反而是要把陈主任往死里整。
山东卫视如获至宝般地大造声势,祭出“主任医师”、“假药”之类的字眼激发民愤,巧妙地规避掉了陈主任用药的善意和患者曾经受益的事实,利用官方媒体的影响力,拼尽全力想打造一个为民申冤的新媒体形象。
很可惜的是,失去了新闻人应有的道德底线的媒体都是缺乏鉴别力的---就好像那些守宫太监,有机会,但是没能力。
所以这次他们“帮助”的对象,依然是个刁民。
此事传开之后一位知情的网友实名留言,愤怒之情溢于笔端:“……在住院期间,这位姓王的女士,天天去医院指着鼻子谩骂陈主任,说自己有的是钱,要要了陈主任的命!当时奶奶听她骂的话太不入耳,气的软管都回血了!当时就说心脏感觉不得劲!试问一下,在医院公共场合,而且还是癌症患者的病房里,你考虑过别人的感受了吗?你知道他们需要休息、需要静养吗?你天天去医院里高声骂那些不堪入耳的话的时候,你当初求陈主任看病的嘴脸哪里去了?你和那些山东电视台颠倒黑白的记者们,这样诋毁一个正直的全心全意帮你们的大夫的时候,良心有过颤抖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你小学老师没教过你吗?你让帮你的陈主任和那些成天奋战在一线的医务工作者们寒了心,也让帮过我们的这些患者家属们恨你入骨!农夫与蛇,让你在山东聊城这个小城市里家喻户晓!我打心眼里鄙视你,看不起你,对恩人下毒手,不配为人!”
山东公安开始也是不“配合”的,当时给出的结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予起诉”---经常跟流氓打交道的人果然眼光犀利,一下子就抓住了问题关键!
然而摄于舆论压力,警方很快就又推翻了之前的正式结论,再次立案侦查。陈医生也被叫到警察局,在里面呆了整整4天。当地有关部门则连夜召开紧急会议,迅速对事件进行了处理。陈医生主任职务被撤,医生资格被停止一年。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缘于陈主任的“多事”。如果没有那一次的良心发现,也就不会有后来这么多麻烦。这样处理的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就像南京彭宇案一样,按照那位法官的逻辑,以后的良民都该按规矩办事:遇见落水的就先找救生员,遇见流氓就报警等待警察来处理,至于“见义勇为”“拔刀相助”,见鬼去吧!
有许多网友把那姓王的患者家属比做毒蛇,其实无耻之徒的恶行时常都是有的,而且不足为惧。真正可怕的是,面对无耻之徒的谩骂和指责,行善的人居然会如此孤单。
姓王的“天天去医院指着鼻子谩骂”,而且骂声“不堪入耳”。如此公然地扰乱医疗秩序,医院的保安不管,警察不管,院方领导不管。倒是媒体爆出这件事情之后,相关部门反倒立即行动了起来,撸掉了陈主任医生的身份以自证清白。
到底,他们要保护什么?
曾经,我们有一个时代是英雄辈出的。那时的政府爱护英雄,媒体夸赞英雄,百姓拥护英雄,所以人们“送郎当红军”、“送儿打东洋”,英雄们“纵死犹尤闻侠骨香”!
所以在那时,一个英雄倒下了,会有无数个英雄站起来。
现在呢?!
一个医生被砍杀了,网上会有一半的叫好声;媒体自是会搔首弄姿地抓眼球,为了点收视率甚至不怕遭天谴;至于官方,自从它把医生推向市场、开始拿人命做生意的那一天起,医护人员的利益和声望就已经被彻底地葬送掉了。
一个陈主任倒下去了,还有几个医生敢再“多事”?
记得当年初学艺的时候,曾经有一位老师给我讲过自己的英雄故事:他的邻居腹部外伤,鲜血直流,命在旦夕。他硬是在患者的家中划开了患者的肚子,用一把卵圆钳给患者止住了血,挣得了救援时间,生生拉回一条命……
如果这事发生在现在的山东,估计最“合理”的处理流程就是大喊一声:“快打120”!
然后,这个病人一定会死,但是死得合情合理,死得合法合规!
尼玛!这就是我们要追求的结果吗?
新闻媒体原本的作用应该是弘扬正气,揭露黑暗,官方和公安的任务更是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可是纵观这一次山东对于陈忠祥主任的联合处理中,我们收获了什么?
我们保护了什么?打击了什么?
报道中患者女儿拿着的假药鉴定单,说是患者刚服药没多久就开的证明,其实患者女儿的鉴定证明时间是2019年1月。也就是说,患者去世前并没有要去开证明,而是在患者去世后才选择了翻脸。
为何要闹事?从患者死后家属开始向医院索要赔偿400万这点可以看出端倪,但报道没提。
这一定不是忘记了,而是故意不提!
现在看来,同事说能活下来的都是流氓,真的很有道理!
这条信息刷屏快一周了,今早有朋友问了一句话,在此转来考量各位:如果救人可能违法或者带来麻烦,那么,你救还是不救???......
你聪明的回答我,救还是不救?!
来源:医林百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