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man 骨折是指枢椎上、下关节突之间的部分在暴力作用下发生的骨折,常伴周围韧带和椎间盘损伤,继而出现枢椎椎体不稳或脱位,又称为枢椎外伤性滑脱。今天早读就为大家认识Hangman 骨折的方方面面,值得大家学习参考!
一
定义
名称来源:
1866年Haughton在一名绞刑犯身上第一次发现并描述了枢椎椎弓峡部骨折。
1888年 Marshall阐述了TSA致死的机制:过伸+牵张导致脊髓横断,建议将绳结置于颌下,使颈部过伸。
1965年Schneider等发现汽车事故和其他突然减速的事故中有同样的损伤,并首次提出“Hangman 骨折”术语,并逐渐被众多学者所采用。
由于这种损伤常表现为枢椎前脱位,现国际上统一的名称是:创伤性枢椎滑脱。
Hangman 骨折是约定俗成的称谓。
枢椎解剖
枢椎是枕颈部和下颈椎的过渡椎体,不具有典型的椎体结构。上、下关节突的解剖学差异使枢椎关节突峡部(pars interarticularis)成为一力学杠杆,是两段颈椎的应力集中处。椎动脉穿过关节突峡部外侧的横突孔,使其成为薄弱的解剖结构。
Hangman骨折定义
涉及C2的椎板、小关节面、椎弓根、椎弓根的峡部及椎体后壁的骨折,有时骨折线累及横突孔, Hangman骨折通常涉及枢椎环的两边,但骨折线是很少对称,两边的骨折的愈合速度也是不同的,CT扫描可以识别。
多数学者认为典型的Hangman骨折是指发生在横突后结节与枢椎下关节突之间峡部的骨折。
二
损伤机制
Hangman 骨折多发生于交通减速伤和高处坠落,极度伸展合并轴向压缩负荷是其主要致伤机制。
头顶部受到撞击后,C2峡部受到轴向压缩和过伸暴力而骨折
这种暴力主要损伤前纵韧带和C2/3椎间盘、后纵韧带和关节突关节囊的损伤相对较轻。
如合并屈曲负荷,则可加重前、后纵韧带和椎间盘损伤,破坏颈椎稳定性,出现枢椎椎体前方移位或成角。
撕裂的前纵韧带可能造成C3上缘或枢椎下缘的撕脱性骨折。如合并快速强大的屈曲负荷,也可损伤后柱的关节囊韧带和棘间、棘上韧带,导致C2/3 关节突脱位绞锁和关节突峡部骨折。
骨折线可呈垂直或斜形,这与致伤暴力的类型、作用时间和损伤时颈部的位置有关 。
三
临床表现
一般有明确的外伤史,多见于交通事故、高处坠落及重物砸伤头部。
多数患者表现为明显的局部症状:
(1)枕颈部疼痛,活动受限,颈部僵硬。
(2)还可出现枕大神经激惹症状,表现 为枕大神经支配区域麻木、疼痛。
(3)头和颌面部的损伤,位于前额或下颏。
少有脊髓损伤
Hangman骨折的神经损害发生率和损害程度较低,可能是由于前方骨折块向前移位产生椎弓断端分离,并造成实际上椎管的扩大,脊髓也随之前移,而免受了寰椎后弓的压迫。
但当骨折线涉及枢椎椎体时,枢椎椎体后下方骨质仍留在原位,则会出现脊髓受压的危险。
四
Hangman骨折分型
Hangman骨折分类主要基于损伤机制、骨折的稳定性和骨折的形态。
目前临床上分类方法:
Francis 分类法
Effendi骨折分类法
Levine和Edwards骨折分类法
hangman骨折的稳定性判断
评价hangman骨折的稳定性尚无统一的标准,其严重程度通常由脊柱的成角及平移程度来决定。
Levine和Edwards骨折分类法
I型骨折:包括所有的无移位骨折以及侧位X线示无成角和移位小于3mm的骨折,由过伸暴力加轴向负荷造成,韧带和椎间盘损伤轻微,是稳定的骨折,约占28.8%。
II型骨折:骨折移位>3mm,并有明显成角,其损伤系过伸和轴向负荷造成椎弓垂直骨折,随后显著的屈曲暴力造成椎间盘后部纤维牵伸,出现明显的椎体前移和成角, C2/3椎间盘可因突然的屈曲暴力撕裂, 约占55.8%。
IIA型骨折:C2~3明显成角和轻度前移,损伤主要由屈曲和牵张暴力所致,骨折线是斜行或水平的,椎间盘自后向前撕裂,通常不伤及前纵韧带,约占5.8%。
III型骨折:伴有双侧椎弓根和后关节突骨折,通常有严重的成角和位移,伴有单侧或双侧小关节脱位,损伤机制是屈曲暴力加轴向压缩,约占9.6%。
五
治疗
Hangman 骨折的治疗目的是恢复伤椎节段的生理序列,通过适当的固定方法使骨折愈合。
复位和固定的方法取决于骨折的稳定程度,包括闭合复位、手术开放复位及非刚性、刚性外固定和内固定。
在给予任何治疗方案之前,充分理解损伤的机制及损伤的类型是非常关键的。
Levine 的分类法被广泛接受以来,对于Ⅰ型骨折采用保守治疗和Ⅲ型骨折采用手术治疗已取得共识,但Ⅱ型和Ⅱa 型骨折的治疗存在颇多争议。
保守治疗
Ⅱ型
早期Ⅱ型骨折多保守治疗,尽管存在一定的失败率,但多数病例可获得骨折愈合。
Tuite等认为Ⅱ型骨折很少需要手术治疗,通过颅骨牵引复位后戴Halo架或头颈胸石膏3个月,97% ~100%的病例可获得足够的复位,完全愈合率达93%~100%。
虽大部分病例采取非手术治疗即可获得满意的近期疗效,但远期易发生C2~3迟发型鹅颈畸形。
近年多数文献报道,对Ⅱ型骨折采用手术治疗,可以减少颈部制动时间。
牵引治疗注意事项:
牵引宜从小重量开始,最初2kg,逐渐增加到4~5kg。牵引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定期床旁摄X线片了解复位情况。
如果X线片发现牵引后椎体移位增大,则需根据骨折的致伤机制对牵引的方向和重量作调整。
当C2/3椎间盘和前后纵韧带损伤时,颅骨牵引可能加重损伤。如果出现神经症状或神经症状加重,必须立即停止牵引。
复位满意后维持牵引3-4周,后改用头-颈-胸石膏或Halo支具等固定。伤后3个月骨折多能愈合,有时也可见C2~3 节段自发融合。
ⅡA
ⅡA 型骨折是由于屈曲牵张应力引起的,因此治疗时采取压应力并轻度伸颈才可复位,可通过调整Halo-vest 固定架使之对颈椎产生轻微压应力并轻度伸颈即可达到复位。
采用颅骨牵引,如果牵引重量过大或牵引的方向不正确,则非但不能复位,反而会使C2-3间隙增大。
ⅡA 型骨折的损伤机制比较特殊, 常规颅骨牵引治疗常常会加重病情。Jacob等报道了一例由于车祸并发了硬膜外血肿的Ⅱa型骨折患者,受伤当时无明显症状,给予牵引治疗后表现出神经症状。
在Levine等的早期报告中,对Ⅱ型骨折采用颅骨牵引复位、Halo支具外固定,结果60%患者发生椎体前移, 40%患者局部成角复发。
Vaccaro等对27例Ⅱ型和ⅡA型骨折采用闭合牵引复位、Halo支具外固定,随访中6 例发生再移位,需重新复位治疗。
Masahiko等报道,对于损伤涉及颈2下关节面的骨折,保守治疗可能会导致长期的颈痛,以及颈2-3间半脱位进一步加重的可能。
手术治疗
手术指征:
1. Levine-Edwards分类中III型
2. 多数学者认为ⅡA 型为不稳定骨折,建议手术治疗
3. C2-3椎体前移位超过3mm,局部后凸超过15°
4. Ⅱ型骨折无法获得良好复位者
手术入路:
1. 前路
2. 后路
3. 前后联合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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