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在第一瓶药吃完后,因感觉效果良好,王玉青再次购买了卡博替尼。
聊城“假药”案发生后,曾有一位需要注射抗D免疫球蛋白挽救自己孩子性命的母亲绝望的告诉我,她辛辛苦苦从香港买来的药物,医院医生和护士却均拒绝给她注射。她哭着问我:我该怎么办?
她的问题,我无法回答。
以2015年陆勇案为原型的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后,千千万万依赖国外药物维持生命患者的命运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同情。在现实中,陆勇案的最终处理结果是令人欣慰的。为了给自己和病友治病在海外代购药物的陆勇,最终被免于起诉。
与陆勇案相比,聊城“假药”案,有一个非常大的不同。在陆勇案中,患者从国外购买药物的行为至少还有合法利益受损方,那就是已经将药物在中国合法上市的诺华公司。而在聊城”假药“案中,由于所涉药物并没有在中国大陆上市和销售,我们甚至找不到如药神案中诺华那样的“受害者”。然而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和陆勇案相比,却无法令人感到欣慰。
对这千千万万依靠国内尚未批准上市的药物活命的患者而言,他们艰难的求生之路需要经过两个门槛。
第一个门槛,是他们可以买到这些能挽救自己和家人性命的药物。而第二个门槛,则是对医学一无所知的他们在使用这些生死攸关的药物的时候,可以获得规范的医疗指导和帮助。
如果说,陆勇案的最终判决为这些患者打开了第一扇求生之门。那么,聊城“假药”案对陈宗祥医生的严厉处罚,则将第二扇生门粗暴的关闭,强行断绝了患者的求生之路。
他们只是想活下去,他们没有伤害任何人,他们甚至没有侵害任何公司的经济利益,他们有什么错?!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么,害人一命又当如何?断绝千千万万患者的生路又当如何?
不知道恩将仇报的王玉青女士,不知道诋毁良善的葱省媒体,不知道杀伐决断的聊城卫健委领导,担不担的起这滔天恶业?黎民百姓在前,千秋史册在后。不知道那些兢兢业业删帖禁言骚扰阿宝单位的有关部门,敢不敢面对历史和人民的评价?
第二、司法,不应背离法律条文背后的基本价值观
《药神》原型的陆勇案,在检察院公开的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中,有这么一段话:如果认定陆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
我是一个医生,我法律不是我的专业,我不敢说自己精通法律。事实上,由于我们的法律越来越细致和繁琐,在面对法律问题的时候,我们都不得不求助有专业的法律人员。关于王玉青在本案中的指控,我方律师已经从法律条文角度做了详细的反驳,我不是专业人员,不想细谈这些方面这些法律条文。
但我想,无论法律的条文多么的细致和繁琐,她必定有简单明了的核心价值观贯穿始终。保护和捍卫这种价值观,才是立法者的立法本意和法律存在的意义。
有人说,法律是无情的。
这话也对,也不对。
法律无情,无的是私情。任何人在执行法律的时候,都不得徇私枉法,不得因为媒体的压力和上级的指示而放纵恶人和委屈好人。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法律是有情的。那每一个看似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背后,无不体现者立法者的大爱和悲悯。而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的每一个条款背后,更是体现着党和政府对最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的关爱和对群众根本利益最大限度的保护。
如果我们的执法人员在办案的时候,不能真正理解立法者的立法本意,不能理解法律背后所维护的社会主义价值观,而只是习惯于僵化的、机械的、冷冰冰的仅仅从字面肤浅的理解和执行法律条文,那他注定无法真正理解并正确解释和执行法律,其执法行为也注定不会有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不精通法律,但我相信:国家制定打击假药的法律,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患者的利益,而绝不是为了断绝千万患者的求生之路。
我不精通法律,但我相信,国家制定执业医师法的目的,同样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患者的利益,而绝不是为了阻止医生为那些艰难求生的患者提供合乎医学科学的医疗指导和帮助,更不是为了把一个德艺双馨的医生踢出医生的队伍。
我不精通法律,但我同样相信:国家制定法律保护百姓保护名誉权的目的,绝不是为了阻止民众和媒体对不道德的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进行批评和谴责。
聊城“假药”案的处理结果,对中国几百万医务人员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冲击是极其巨大的。
在迈入医学院校大门的第一天,所有医务人员都曾举起右手,一起念诵过《医学生誓言》: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以上的圣洁与荣誉。
何谓“竭尽全力”?
面对一个苦苦求生的患者,明明有可能有效的药物却仅仅因为这个药物没有在国内上市而不告诉患者,这算“竭尽全力”吗?面对求药无门的患者,明明有药物的渠道信息却拒绝告诉患者,这算“竭尽全力”吗?当患者千辛万苦从国外买来能治疗其疾病的药物,医生却拒绝为其提供医疗指导拒绝将其治疗写进病历和医嘱,这算“竭尽全力”吗?
为保护患者而制定的法律,怎么可以禁止医生去挽救和帮助患者?
关于医疗和患者权益的法律条文越来越繁琐,这些繁琐的条文令很多医生缩手缩脚战战兢兢。但我想:在这些貌似繁琐条纹的背后,一定存在一个简单明了的核心原则,那就是:患者利益至上。
我相信:在一个正常的社会,医生无需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钻研法律,他只需要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患者利益至上的原则,就永远不会触犯法律,法律会永远主动为其提供保护!
某些律师称,我们要“尊重法律”,我想说的是:
我们当然尊重法律,同时我们坚信:为捍卫患者权益制定的法律,一定会给那些在绝望中艰难求生的癌症患者留有一线生机。
我们当然尊重法律,同时我们坚信:为保护善良行为制定的法律,一定不会把人性最质朴的良善逼入绝境。
我们当然尊重法律,同时我们坚信:为倡导医者仁心制定的法律,一定不会剥夺一个医德高尚的好医生救死扶伤的机会。
我们当然尊重法律,同时我们坚信:为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制定的法律,一定不会剥夺民众抨击丑恶谴责卑劣的权利。
三、当法律未能守住社会道德的堤坝,舆论需及时匡正和补位
法律是有温情的。我国的法律,也并未断绝患者的求生之路。
2014年,《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二款做出相应规定:---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卫计委与海关总署联合颁布的《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第三十九第三款规定:“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的个人自用的少量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及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之规定:根据《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除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药品外,中国海关不禁止、不限制其他的普通药品经快件入境,当然前提是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且接受海关的监管。
根据上述规定:国外合法的药物,如用于个人自用、且在合理数量范围内,是可以不经中国食药监的进口批准而直接通过海关监管进入中国境内的。
换句话说:这些药物,是合法的,是属于“国家批准”可以合法入境的药物。
既然可以合法入境,那当然可以在境内合法使用,否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而既然允许患者合法使用,那自然也必须允许医生为其提供必要的医学指导,并录入医嘱和在病历中对其记录。否则,岂不是违背了最基本的医学伦理和医疗规范?
事实上,在葱台发布严重歪曲事实的报道之前,聊城警方和卫健委主管部门的处理,都是正确的和没有问题的。
然而,在葱台发布歪曲事实的报道之后,在外力的扭曲下,聊城假药案最终走向了一个极其可怕的方向。
虽然聊城警方最终坚持原则维持了原来的决定,当事医生未遭受牢狱之灾。但卫生主管部门连夜援引《执业医师法》给予了陈医生停止执业资格一年的严厉处罚,且拒绝撤销。
这个处罚结果,如同南京彭宇案一样,其处罚针对的个人。但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却遍及全国全行业,严重冲击了基本的医疗伦理和社会的道德堤坝。
聊城“假药”案的处理导致一个怪异的局面:患者购买和使用药物不违法,医生却不能为患者使用这些危险的有相当毒副作用的药物其提供医学指导和帮助,不能将其录入病历和医嘱,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这种局面,背离了最基本的医学伦理,也背离了最基本的公序良俗,更将千千万万艰难求生的患者,置于极其极其危险和困难的境地,
法律,其实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法律之所以至高无上,恰恰是因为她守护着社会道德的底线,一旦这个底线被突破,就意味着社会道德的堤坝彻底崩塌,就意味着社会公序良俗的彻底破坏。
一次错误的甚至仅仅是措辞不严谨的执法和判决对社会道德的冲击,是难以想象和估量的,南京彭宇案就是前车之鉴。
当法律未能守住社会道德的堤坝,舆论需要及时的监督和补位。当某个媒体报道偏离了真相的时候,其他媒体需要及时纠偏和匡正。这也就是媒体和自媒体存在的价值。
王玉青在整个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媒体和自媒体的报道已经很充分。对这些所作所为的客观陈述以及基于这些所作所为对其做出的评价,不是任何意义的侵权,而是民众匡正社会基本道德和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自发正义行为。
一边操纵和利用无良媒体施压执法部门和行政部门为自己张目,一边拒绝社会公众的评判和谴责,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这世界上或许不存在什么普世价值,但我相信,古今中外,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地区,任何民族和群体,任何文化和宗教中,都必然有某些相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在王玉青、陈宗祥、王清伟、以及葱台记者和某些主管部门之间,我相信:古今中外,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地区,任何民族和群体,任何文化和宗教的价值观和道德观,都会做出大致相同的价值评价和道德评价。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我相信,这杆秤终究会秤出:谁是仁心仁术的精诚大医,谁是热心助人的善良君子,谁是构陷良善的卑劣小人,谁是蛇蝎心肠的无耻之徒,谁是惩善扬恶的昏官庸官。
我相信,法律最终会清楚明白的认定:王玉青等人所感受到的社会评价降低,根源并不在于阿宝的文章,而是因为其自己的所作所为,因为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秉承的礼义廉耻和道德准则,因为天理良心和公序良俗。
我们站立的土地,就是中国。我们是什么样子,中国就是什么样子。我相信,在走过七十年的风雨历程后,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好。
我相信,只要每个中国人都该秉着赤子之心,本着对这个国家和民族的热爱,去尽心尽力做对国家对老百姓有益的事情。让这个国家越来越美好。
国家承认你的努力和贡献,给你赞赏和荣誉,要去做。
有关部门暂时不承认你的努力和贡献,不仅不支持和鼓励还采取骚扰你们单位领导等卑鄙手段打压,也要去做。
我相信,苍天终不负赤子,国家终不屈忠良。
作为本案被告,无论承担多大的压力和困难,无论付出何等的代价,阿宝都不会和解更不会认输。
我们将不惜时间精力和金钱,不惜穷尽一切法律手段和资源,直到法律做出公正的裁决,直到善恶分明,直到天理昭彰!
本文来源:谭秦东和他的朋友们